经验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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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在建工地必须立即停工!广东清远:通报“7.07”工地1死1伤事故

2020-07-21

 

                                                                                                                                       来源:清远市住建局

2020年7月7日,广东英德一工地发生一起物体打击事故,造成1名施工人员经抢救无效死亡、1名施工人员轻伤。经查,事故初步原因是塔式起重机吊材料时,起重臂钢丝绳断裂导致材料掉落,砸中地面施工人员。具体情况尚在调查中。

清远市住建局下发事故通报,同时要求:

1、英德市范围内的所有在建房屋市政工程必须立即停工,并由建设单位组织施工、监理等企业迅速开展安全隐患自查自纠工作。

  • 所有隐患整改合格,并经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和监理企业总监理工程师签名确认后,才能向主管部门提出复工申请

  • 未经主管部门复核同意,不得复工。

2、对涉事的建设、施工、监理企业:

  • 在当地开发建设的所有工程项目,必须强制停工3日以上进行安全检查。

  • 项目彻底检查整顿后,报属地住建主管部门复查确认满足安全生产条件后方可复工。

3、主管部门要严格按照“六个一律”工作要求进行查处,实行“零容忍”,以强力执法扭转当前不利局面。

通报原文:

 

清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英德市景业

雍景园工程物体打击事故的通报

广州(清远)产业转移工业园管委会,各县(市、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各相关企业:

2020年7月7日7时40分左右,英德市景业雍景园3#(B3)、4#(B2)楼、5#(C2)、6#(C1)楼、7#(D1)、8#(D2)楼、19#楼(幼儿园)、地下室(一)工程发生一起物体打击事故,造成1名施工人员经抢救无效死亡、1名施工人员轻伤。据查,该工程

建设单位:英德市山湖居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设单位负责人:彭芳明);

施工总承包单位:东阳*城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资质(资质证号D*),项目经理王平原;

监理单位:广东中*建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资质,项目总监朱锦华。

事故初步原因是7#楼塔式起重机吊材料时,起重臂钢丝绳断裂导致材料掉落,砸中地面施工人员。具体情况仍在调查中。

这起事故再次暴露出工程参建各方责任主体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和严峻性认识仍不够,工作不主动、不深入,未按照有关工作要求开展安全生产自查自纠,落实全市建筑起重机械集中整治专项行动工作部署不够深入,隐患整改不及时、不彻底,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部分主管部门监管仍存在较多突出问题,目前全市施工安全生产形势仍非常严峻。

当前正值汛期,台风、暴雨天气频繁,受不良天气因素的影响,工程施工过程中容易引起生产安全事故。各县(市、区)主管部门、各项目有关单位必须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坚决把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压紧压实,坚决防止再次发生一般生产安全事故,杜绝发生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现针对本次事故有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英德市范围内的所有在建房屋市政工程必须立即停工,并由建设单位组织施工、监理等企业迅速开展安全隐患自查自纠工作。所有隐患整改合格,并经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和监理企业总监理工程师签名确认后,才能向主管部门提出复工申请。未经主管部门复核同意,不得复工。

二、对本次事故涉事企业(含建设、施工、监理企业)在我市开发建设的所有工程项目,必须强制停工3日以上进行安全检查。项目彻底检查整顿后,报属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复查确认满足安全生产条件后方可复工。

三、各部门、各有关企业要严格按照《关于印发<2020年全市房屋市政工程安全风险隐患集中排查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转发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危险性较大的分项分部工程安全管理专项执法检查工作的紧急通知》(清建〔2020〕17号)等文件要求,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工程项目安全生产检查工作,及时排查消除各类安全隐患。对检查发现的安全生产违法违规等问题,主管部门要严格按照“六个一律”工作要求进行查处,实行“零容忍”,以强力执法扭转当前不利局面。

四、各县(市、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对本次事故涉事单位开展安全生产检查的情况,请于7月17日前报送我局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科。如辖区内无涉事企业项目,也应将此情况告知。(联系人:谢裕民,联系电话:0763-3862406,电子邮箱:qyaqjdz@126.com)

清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年7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