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验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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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理规划之法

2023-06-05


  之所以把本节命名为监理规划之法,是因为监理规划反映了监理工作的法则。监理规划是项目监理机构全面开展建设工程监理工作的指导性文件。它是一种规则和标准体系,是监理人员在实践过程中总结归纳出来的理论,用以指导新的实践。

  总监应该学会制度化管理。所谓制度化管理,就是以制度规范为基本手段协调监理组织集体协同行为的管理方式,而监理规划里面就体现了很多的监理制度和基本监理工作规范的内容。制度化管理的实质在于以科学确定的监理制度规范为组织协作行为的约束机制,主要依靠外在于个人的、科学的理性权威实行管理。监理机构有了监理规划,监理人员的行为规范就有了基本的依据。

  监理规划之“法”是其刚性约束的要求。在解决问题时,既有法律法规和规范标准为依据,又有专业知识为支撑;既有具体的实践可行性,立足问题,又有解决这些问题的办法。

  监理人要学会用“法”指导工作,只有学法、知法、守法、用法,才能知责、负责、守责、尽责。因为它说明了“可以做什么、不可以做什么”。使监理人明白“没有约束的自由是危险的,意味着带来的往往是没有‘自由’的约束”,从而为监理人履行责任激发强大的内在驱动力和刚性约束的外在强迫。

  之所以要编制并落实好监理规划,是因为监理工作不能光靠经验,还要有经过实践证明正确的监理理论指导。监理工程师只有在正确的监理理论指导下去开展工作,才能真正做好监理工作,确保监理成果质量。

  监理规划应在第一次工地会议前报送建设单位。根据工程实际情况,满足业主的需求,使监理规划既有前瞻性、又有针对性和操作性,将监理规划的内容变成具体行动。

 监理规划编制要立足工程实际、实事求是,坚持从客观监理实际出发做好监理工作;要深入研究工程建设的规律,预测工程发展的趋势特别是各种不确定因素。

  为了履行好监理职责,为建设单位创造价值,科学编制规划、提出具体目标,使监理规划既满足监理工作需要,又符合业主要求,既尽力而为又量力而行,经得起实践的检验。

  总监理工程师应向总监代表、专业监理工程师、监理员等进行监理规划交底,交底应形成书面交底记录,并作为监理规划的附件。

  当项目实际情况或条件发生较大的变化时,应及时做好监理规划的修改、调整,并按原程序报审。

  监理规划是工程监理项目中标后项目监理机构开展全面监理工作前应编写的指导性、预见性、建设性文件之一。因此,编写好监理规划文件非常重要。

  这里特别强调下,如何看待监理规划的问题?根据我多年从事监理工作的经验,需要从三个方面去看:一是看监理规划工程名称,从名称大概了解工程属于什么类型,体现编制人员的问题意识;二是看监理规划目录结构,反映该规划编制人的系统观点和整体思考能力;三是看实质性的内容,因为内容决定形式。从中可以看出编制人的人文情怀、监理理念、方法、制度和态度等方面。另外,从内容可以看出编制人是否真正花费了心血和精力去把它当成行为艺术作品来对待;是否投入了脑力和心思来对待它。

  为了更好地了解监理规划相关理论知识。这里主要从三方面进行阐述。

  首先,要了解监理规划编制的有关规定。

监理规划的编制应符合国标《建设工程监理规范》的相关要求,以监理大纲、监理合同文件及工程项目相关的合同文件为依据。即一个项目编制一个监理规划,一个监理规划应该有丰富而具体的内容,监理人员可以在监理规划文件的指导下更好地开展现场监理工作,提高监理工作质量。

监理规划文件的编制工作属于施工准备阶段的一项主要监理工作,必须由总监组织、专监参与,编制时应充分听取建设单位的意见,同时要体现监理单位和总监的管理能力,表达方式应尽量规范化、格式化、标准化和多样化。

监理规划文件的编制和审批工作应在工程开工前完成,经监理单位技术负责人批准后报送建设单位。一般来说,编制监理规划应遵循七大原则:针对性原则、可操作性原则、预见性原则、全局性原则、动态性原则、格式化原则和分阶段原则。

《建设工程监理规范》规定,在实施建设工程监理过程中,实际情况或条件发生变化而需要调整监理规划时,应由总监理工程师组织专业监理工程师修改,并应经监理单位技术负责人批准后报建设单位。

监理规划的编制应针对项目的实际情况,明确项目监理机构的工作目标,确定具体的监理工作制度、程序、方法和措施,并应具有可操作性。

 监理规划应满足监理合同履行的需要。监理机构应了解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在合同中的权利、义务和责任,对影响监理目标实现的主要因素进行综合分析,制定具体的监理措施、手段和方法,确保监理合同的履行,赢得建设单位的认可和信任。

其次,要知道监理规划的编制时间要求。

监理规划需要在签订监理合同及收到工程设计文件后组织编制。也就是说,编制监理规划文件是监理机构的一项重要监理工作。应在召开第一次工地会议7天前将监理规划报送建设单位。因此,第一次工地会议的召开时间是监理规划文件编制完成的最后时限。

监理规划报送前还应由监理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核签字。因此,监理规划的编写还要留出必要的审查和修改完善时间。为此,应当对监理规划的编写时间做出规定,以免延误编写时间,而被建设单位催促提交,给其留下不良印象,使监理工作不能很好地开展。

最后,要了解监理监理规划的基本内容及其存在问题。

《建设工程监理规范》明确规定了监理规划的主要内容,包括:

1、工程项目概况。根据笔者的经验,这个部分,很多项目监理规划内容不完善,概况过于简单,没有针对工程实际填写。

2、监理工作的范围、内容、目标。这个部分容易出现没有明确监理机构的工作目标的情况;范围和内容不完整等。

3、监理工作依据。这部分也是容易出现错误。比如使用过期作废的规范和标准,或没有写出依据的监理规范名称。

4、监理组织形式、人员配备及进退场计划、监理人员岗位职责。比如,有的监理机构存在监理人员数量配备有时候不符合合同的要求,进退场计划也未根据实际情况调整。

5、监理工作制度。很多监理项目之所以没有管理好,原因之一就在于没有建立好监理工作制度,或者有制度没有去落实,因此,在监理开始前就要认真策划好监理工作制度,并落实到位。

6、工程质量控制。笔者去项目检查时经常会发现此部分内容缺少旁站内容、旁站项目,或者缺少隐蔽工程验收控制。

7、工程造价控制。比如,很多监理项目部就没有重视此工作,监理机构缺少造价工程师,没有编制针对性的造价控制措施,监理机构也没起到造价控制的作用。这是当前监理比较薄弱的环节。

8、工程进度控制。如何控制进度,是很重要的问题,因为这是业主的重要关注点,但很多监理工程师对进度控制理论把握不到位,导致监理工作经常处于被动局面。

9、安全生产管理的监理工作。这部分内容很重要,但经常会发现缺少危大工程识别,缺少应急预案。10、合同与信息管理。这个管理也很重要,尤其是对大型项目来说,合同多,工程产生的信息多,这就要求提前策划好合同和信息管理措施。

11、组织协调。这个部分也是编制难点之一,而组织协调在监理工作中起着重要的作用,协调是监理的灵魂,需要加强这方面的理论研究和实践。

12、监理工作设施。据笔者了解,很多项目都没有按照要求配备监理设施,即使配了相关监理设施,也没有充分发挥其作用。这12项内容可作为监理规划文件的章节标题。

另外,除了监理规范中要求的监理内容外,还要根据实际情况,增加相关内容。比如,建筑节能、环境保护方案、扬尘治理监理工作、疫情防控监理措施等。

   综上所述,总监应当组织协调好全体监理人员实现监理合同中的承诺监理目标,充分发挥监理人员的主观能动性。用监理规划武装头脑,把它作为指导监理工作的重要文件,同时用监理工作成果反作用于监理规划,把经过实践证明的理论进行升华、提炼,完善监理规划的内容,以便指导以后的监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