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验交流
监理对检验批验收的几点思考
2023-04-12
引 言
众所周知,工程质量控制最基础也是最重要的环节是工序检验批,它的检验结果决定了分项工程是否合格,继而决定了分部(子分部)工程是否合格;而十大分部工程的合格与否又最终决定了单位工程是否合格。
一些监理人员在实际工作中,无论从角色定位还是从功能运用上,对工序检验批的重视程度远不如其对工程影响因素的重视程度,轻视检验批的质量控制显然违背了建筑业提倡“过程精品”的主导思想。为此,笔者借此文就工序检验批在实际工程运用中存在的若干问题,提出一些思考建议。
工序检验批应提倡现场检查验收后手写记录
近几年来,笔者走访了多个项目,发现施工单位普遍使用资料管理软件,约80%的工序检验批验收表格是由资料员在电脑前独立制作的。据了解,建筑强国的日本,其大部分验收表格(等同于我国检验批)的内容都是现场手写的原始记录。
工序检验批的验收表格主要划分为两大类:一类是主控项目,另一类是一般项目。前者大部分都是需要进行现场检查或是需要提交检查报告的,而后者大部分需要在施工现场进行实测实量。这个工作任务必须由施工单位的施工员和质检员现场检查验收后填写真实数据,按照质量验收规范要求,对现场某一检验批次的实测实量数据进行统计与分析。若判定为不合格,则进行二次抽样检查;若判定合格,则如实填写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报送专业监理审查,并申请上述部位检验批工序验收。
笔者认为,有必要将现场实测数据作为参考附件一并报送审查,或者由施工单位根据规范中的检验批表编写体现企业自身特点的检验批表格,以突出实测数据等原始数据的客观性。
对于工序检验批应有首次报验和报验通过次数的记录
作为工程质量的原始记录,工程检验批验收情况应如实进行填报。有的施工单位自检体系健全,检验批自检情况良好,可以一次验收通过;而有的施工单位自检体系如同虚设,检验批质量控制不理想,需要两次或多次验收才能通过。从目前的建筑市场管理来看,这两种企业没有被区别对待;从最原始的检验批资料中查询到,这两种企业最终的验收结果均为合格。
笔者认为,首次报验和报验通过次数的数据,直接体现了施工单位的施工水平高低和自检体系是否健全。自控体系水平高的和在一个工程中检验批一次通过率高的施工单位,应该能够在今后的管理咨询评价中得到正面的帮助;反之,则将成为被加强重点监管的对象。因此,在如今注重企业资信的大数据环境中,这些施工管理细节也应作为收集对象,形成原始数据并纳入到施工单位的评定标准中。监理是检验批的验收责任人,必须在工作中严格按照标准进行验收,严格把关检验批。具体措施如下:
(1)从检验批切入,督促施工单位严格履行自检程序,在自检合格的基础上报送监理验收;
(2)由专业监理组织施工单位项目专业质量检查员、专业工长等,按照设计要求、监理规范和相关质量验收规范标准,实施现场检验批实体抽样检查验收;
(3)保留原始实测实量数据检查记录,完善检验批范围内监理检查记录表的填写及存档,对明显不合格的个体,督促其进行返工处理及复查;
(4)若有不合格的检验批,则要多次进行验收,这是监理在现场尽心履职、充分发挥管理能力的具体表现。
部分检验批的抽样构件应细化到轴线和具体部位以加强可追溯性
目前,检验批对检查的部位没有对应,只列出了对数量的描述,如“检查__处,合格__处”。监理很难凭借此类检查表进行对照检查,尤其在实测实量不同部位时,检查的结果不尽相同,这就使得监理无法判断所测之点是否具有代表性和可追溯性。
GB 50300—2013《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提出了检验批的质量检验是采取随机抽样方案。GB 50243—2016《通风与空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第9.3.8条提出了金属管道支架与吊架的形式、位置、间距、标高应符合设计要求。具体要求如下:检查数量按Ⅱ方案,即最小产品数量10个,需抽检3个样本,大于2个则判定不合格;产品数量15个,需抽检4个样本,大于2个则判定不合格;检查方法为尺量和观察检查;对验收后的检验批进行随机抽样检查。然而,我们不难发现,在实际操作中会存在如下弊端。
(1)在验收过程中,如果监理员没有发现已存在的质量问题,而监理责任人在抽样检查中恰好发现了质量问题,那么监理责任人以“没有按照要求进行整改”定责监理员是合理的;如果监理责任人也没有抽检出质量问题,由此而不定责监理员显然就不让人信服。
(2)大部分施工单位没有检验批的划分方案和具体到部位的抽样检查方案。如果施工前通过抽样方案明确具体抽样部位检验批的表格中能标注抽样部位,那么发现问题的可追溯性就会增强,检验批合格与否的判定结果就能经得起多方的检验。
(3)很多监理单位没有编制“检验批质量验收方案(细则)”,加之监理人员水平有限,难以理解检验批的检验基数、抽样的代表批量、抽样检验的数量、抽验检验的方法(根据不同的检验批,综合使用吊、靠、量、套,看、摸、敲、照等方法),导致目前的检验批抽样检验不具有代表性和真实性。
(4)监理的抽样部位与施工单位的自检部位不一致。即便监理在验收过程中发现大量的不合格部位,做出验收不合格的判定,施工单位也能以部位不一致为由推脱自身的自检责任,致使该自检体系很难得到良好的运行。另外,如今的施工市场环境对进度要求普遍比较严格,加之施工单位劳务工的素质相对低下,施工单位的自检体系也更容易缺失。最终导致监理所承担的风险陡增。
针对以上弊端,笔者提出以下建议。
(1)若标明了自检对应轴线部位及实测数据,就可对施工单位的自检情况进行抽查,并按照验收规范及标准,进行随机抽样,若达到合格率,即可判定为合格。
(2)若对应部位抽查数据不一致,属于不合格范畴,则应当扩大随机抽检数量及范围,并按照标准判定该检验批的合格与否。
(3)若存在明显不合格的个体,则不纳入检验批,对其进行单独督促或整改处理。
这样的检验批质量验收程序更能确保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均能真实履职。
监理应有对检验批验收签署保留意见的权利
目前,检验批的验收意见选项是“合格”和“不合格”两种,施工单位一般都会填写“自检合格”,监理在签署意见的时候是不可能签署“不合格”的,因为检验批的验收不合格会导致分项工程不合格和整个分部或子分部工程不合格。
但是,施工过程中遇到的情况相对比较复杂,若出现以下情况时,则无法在检验批中签署“合格”的监理意见。
(1)施工单位未报验就进入下道工序施工,资料为后期补报。在主体结构阶段,工序相对简单,交叉施工不多,施工单位的报验和验收的程序基本能够保证,检验批的资料也相对真实。但在装饰装修阶段,施工的作业面非常广,各种工序前后隐蔽非常普遍,往往未达到很好的验收条件就进行了隐蔽覆盖,无法按照检验批的验收标准和工序进行验收和实测实量,这种情况普遍存在于施工单位自控水平低的项目和工期要求较为苛刻的项目。最终导致在工程验收阶段,施工单位不得不大量后补检验批资料,并要求监理签字。如果监理签署“不合格”,工程就无法验收,参建各方都要为此付出时间和经济的成本,建设单位也会施压要求监理签字确认。监理一旦签字确认,势必被逼到非常被动和危险的境地。
(2)施工单位水平低下,检验批验收实测实量情况不理想,偏差数据过大,即使整改,也很难达到要求。建筑产品始终是由建筑工人凭借手工技艺操作完成,目前有些施工单位的农民工不具备专业素质和职业素养,生产出来的工序产品无法达到检验批的项目检查和质量评价的标准,返工后仍不合格。何况有些施工工艺的返工成本很高,如墙体砌筑的垂直度不合格,粉刷平整度不合格等。另外,还有些施工单位未必会遵守监理指令进行返工,瞒着工程质量问题等待工程竣工验收。监理一旦签字确认,后患无穷。
对于上述两种情况,笔者提出如下建议。
(1)给予监理实质的权限,对一些实测实量项目超标较为严重的检验批签署“不合格”的监理意见,或者降低合格标准验收此类不合格的检验批,同时从经济手段入手,扣减工程费用;主控项目不合格的,则必须进行返工处理。
(2)监理单位作为建设单位聘请的专业工程技术咨询单位,没有责任为施工单位的违规行为进行背书签字。监理和总监对工程质量实行终身负责制,不应对违规隐蔽的检验批承担终身责任。对于施工单位未经报验和验收进行了下一步工程的施工,监理单位应理直气壮地签署“未经监理验收”之类的评价意见。签署该类意见,并不是说该施工部位检验批不合格,而是未按照要求经监理验收,施工单位应对该检验批工程质量负责。
(3)针对上述的合同违约情况,可以事先在施工合同中约定处理办法,如:在合同约定之中对该类检验批可以采取折减支付工程款的手段进行处罚;如果此类现象在同一项目中屡次发生,建设单位可以提请有资质的检测单位对工程进行检测并验收。
施工企业应适当深化检验批程序,将“过程精品”体现在每个检验批中
目前,国家规范对各专业工程的检验批在各种验收规范中都规定了表格样式。然而,国家规范只是基本要求,各企业应对检验批的表格进行深化设计,如验收的具体部位、实测实量的数据等都应该在企业对检验批的深化设计表格中得到体现,以提升企业对检验批的重视程度。
大型施工企业提倡“过程精品”,若没有具体措施,则只能停留在宣传层面。只有在实际的操作层面上进行改造,把每一项检验批的管理水平都普遍提高起来,才能真正地实现“过程精品”的目标。
现阶段有部分大型房地产公司引入了第三方的实测实量,在装修阶段自定义表格以加强验收过程的实测实量管理。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相应地在模板安装前和拆模后增加实测实量的检查频次,对应的实测检查数据和检查部位均可通过图纸直观地反映出来并做到一一对应;在隐蔽施工阶段也可采取实测实量的方式进行管理。
强化实测实量及实测数据收集,工序检验批中一般项目经实测实量后进行打分,打分成绩可与项目评优挂钩
优良的工程最需要“过程精品”的真实体现。过程的质量控制、施工工序一次验收通过的比率和一般项目的实测实量质量控制要求,对取得优质工程至关重要。从目前来看,在工程建设过程中,修修补补创优良已经成为一种常态。究其原因,就是对检验批的验收不够重视,取得的一般项目的实测值不够真实。如果能从检验批上,由专职质检员进行实测实量,手写原始记录,标注数据采集点,上传原始数据,以防人为修改,并根据真实的测量结果进行统计和打分,那么所取得的评价结果对工程的“评先创优”具有非常重要的参考价值。如果在实际工作中做到实测实量,对验收实测点打分,那么评委就可以查看到整个项目的检验批原始数据,对部分未实施隐蔽的检验批也可以按照检验批的抽样点进行复查和抽查。这样的检验批数据是工程评优最客观真实的数据,对每个检验批的优良评价也更能体现出工程质量的优良,继而提高过程的管理水平。
检验批应数据化并按月上传云端,以电子文档的方式提交存档
目前,我国各个地区的城建档案馆规模有限,对检验批方面的资料基本都没有存档的要求,这也导致了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对检验批资料的不重视。有些检验批的资料是由资料员编制的,还有些检验批的资料是由施工单位在工序施工完成后补报的。
针对上述现象,笔者提出如下建议:应督促施工单位对检验批的数据进行实时上传,可以上传到施工企业的总部,关联至项目所在地的建管部门;上传的数据不能修改,在工程竣工后制成电子文档,可以向当地城建档案馆提交一张光盘进行数据化归档。
结 语
综上所述,检验批是工程中最基础的验收单位,只有精细化地做好每一项检验批的验收,将检验批做到“数字化”“数据化”“数量化”,才能真实反应每个检验批的质量情况,为其他参建单位的验收和评优提供量化数据,为创“过程精品”打下坚实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