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验交流
浅谈监理书面指令常见问题与规范使用
2023-03-31
来源:2023《建设监理》3月刊 作者:刘清泉
1 简 述
监理书面指令是提高建设工程监理和相关服务水平的重要工作依据,也是重要的监理工作成果文件,是根据国家现行法律法规,以及国家和行业工程建设有关标准规范制定的。GB/T 50319—2013《建设工程监理规范》是规范建设工程监理和相关服务行为的纲领,其中明确了工程开工令、工程暂停令、工程复工令、监理工作联系单、监理通知单、工程款支付证书等监理书面指令的格式、内容及使用要求,交通、电力、水利、通信等行业工程监理中的监理书面指令有一定的行业特点补充,但在类别、样式和功能上大同小异。
2 监理书面指令的种类与功能
(1)工程开工令:表示允许施工单位开工的书面文件,分为整体工程的开工令、单位工程开工令和分部工程开工令三类。开工令载明日期即为工程实际开工日期,由施工单位填报相应的工程开工申请单,总监理工程师签署意见后加盖监理项目部印章,并抄报建设管理单位。
(2)工程暂停令:当建设单位根据上级单位有关管理要求,或现场发生触及停工红线问题,或出现严重安全和质量隐患,或发生紧急情况等,为确保工程安全、质量,需要进行停工整改及处置,明确停工原由、停工范围、整改要求等,经总监理工程师签字加盖监理项目部印章后发至施工单位,同时抄报建设管理单位。
(3)工程复工令:当停工范围的内容完成整改或处置后,由施工单位提出复工申请,经监理项目部组织复查并符合相关要求后,由总监理工程师签字加盖监理项目部印章后,及时下达复工令。
(4)监理工作联系单:用于项目监理部协调联系建设单位、施工单位、设计单位、厂家等参建相关方的工作,起到提示、告知、联系、协商作用,由专业监理工程师或总监理工程师签字并盖监理项目部印章。监理工作联系单一般不用回复,如需回复时,监理项目部应明确并根据回复情况作出后续工作应对。
(5)监理通知单(有行业称之为“检查问题通知单”):工程监理过程中最为常见和使用最多的监理指令,作为督促施工项目部按照法规、合同、规范、规定和设计图纸进行纠偏和整改的监理指令文件,以保证项目、安全、质量、技术、造价五大管理符合合同约定和规程规范要求,由专业监理工程师或总监理工程师签字加盖监理项目部印章。由施工单位整改回复,经监理项目部复查后予以确认签字。
3 监理书面指令中的常见问题与分析
3.1 发出时机延误
监理书面指令的时效性很强,需要及时发送给相关参建单位,有时还要争分夺秒、不得贻误,而影响工程质量、安全的因素众多,有的工程战线长、参建队伍多、点多面广、荒郊野外作业等,要求监理人员必须反应迅速,掌握工程监理的主动权。特别是安全、质量问题,如不及时处理、延误时机,可能会丧失主动性,增大返工工作量,或者难于整改,甚至会酿成事故,因此必须及时有效发出监理指令。
3.2 发出频率超量
监理书面指令并非多多益善,而是要以必要为原则。经常性、习惯性、严重性事项必须采取书面形式留下管理痕迹;口头通知联系就可以立行立改,不应采用书面指令。特别是对施工单位的检查问题通知单,频繁发出会让施工项目部产生应付和反感情绪,失去指令效力,不利于督促引导施工项目部安全有序推进工程建设实现建设目标的初衷。
3.3 类别选用混乱
监理书面指令混用最常见的是监理工作联系单与监理通知单。不少监理人员混淆了通知单与联系单的用途,用监理工作联系单的形式要求施工项目部整改。这种做法既不规范,也起不到通知单的强制性和指令性的作用。再如,停工令不明确停工范围,不结合现场实际情况,会造成施工单位执行茫然。
监理工作联系单主要起到告知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厂家等参建单位相关要求,提醒、建议、协商重要工作等作用;一般接收单位会根据情况予以执行,也能在一定程度上为监理免责或减责留有书面依据。
3.4 指令签发越权
工程开工令、暂停令、复工令、工程款支付证书、监理报告只能由总监理工程师签发,也不得委托总监理工程师代表签发;专业监理工程师可以签发监理工作联系单和监理通知单,综合管理员、监理员、造价员不得签发任何监理书面指令单。越权签发损害的是监理项目部的形象和威信,丧失其应起到的作用。另一方面,总监理工程师也不要随意侵犯专业监理工程师签发指令的权利,挫伤专业监理工程师的工作积极性,否则会打乱正常监理岗级工作秩序,也会导致专业监理工程师产生依赖性,不利于工作。
3.5 措词阐述不当
监理书面指令用词必须严肃,一般用“必须、严禁、杜绝、不得、立即、限期、否则”等,用“请”“希”时后要加“必须、严格”等词,除监理工作联系单外原则上不用“应、应该、宜、或者、建议”等词。
监理书面指令的内容用语还应简洁精练,用专业性语言和词句,不能啰嗦,也不要夸张,更不能前后矛盾,用客观事实说话,用数据说话,以合同、规程规范、设计图纸为依据。
3.6 指令收发无序
监理书面指令发出随意,没有建立规范的指令发出程序,没有履行登记手续,自行代替接收单位在登记表中签收,当发生利害关系时,都极有可能造成是否发出或接收的扯皮情形,因此必须在开工前建立健全文件资料收发登记制度,并在过程中规范严格执行,及时登记,留好记录。
3.7 督促执行无力
监理书面指令一经发出,即具有强制性、针对性和严肃性的特点,接收单位不得无故无理拒收,除非监理指令错误、超出合同约定等。同样地,施工项目部也无权拒绝而且必须立即执行落实,必须认真对待或执行,监理通知单(检查问题通知单)必须在规定期限内按要求落实整改。因此,建立监理书面指令信息台账动态管理尤为重要,对施工项目部拒不整改还应采取进一步的监理管理措施,如暂停签付进度款,向建设单位报告或向其上级管理部门反映,甚至采取总监理工程师编报监理报告手段。
4 监理书面指令规范使用
4.1 交底关
做好交底是保证监理书面指令规范使用的首要工作,也是监理项目部负责人的基本职责。在开工前建立监理项目部监理书面指令管理制度,并在监理内部管理交底会上进行交底培训宣贯,明确监理书面指令的签发权限、内容格式、印发程序及跟踪管理等要求,避免使用错误。
4.2 自检关
对拟定的监理书面指令进行自检自查,可以避免低级错误,把好指令第一道关。起草人在拟稿监理书面指令后,对指令进行自审查,重点是检查内容是否简洁、明确、准确,不得有歧义;格式规范,做到范围和部位具体、依据充分;编号、备注完整,接收单位、抄送单位的名称统一标准。
4.3 审查关
监理书面指令单经过监理项目部拟稿人自检无误后,应及时报项目监理部专业小组进行审查,重要的监理指令可以在监理部内开展联合审查,再经过总监理工程师审查同意,把好发文前的出口关。最后,根据权限分级签发,保证监理书面指令的必要性、规范性和正确性。
4.4 登记关
登记是收发监理书面指令环节中的一项重要工作,必须由专人负责。监理书面指令的拟稿编辑必须按规则统一编号,不能重号、断号,统一收发,并建立相应登记台账,确保监理指令管理统一规范严谨,有效、准确、及时分发到达相关单位,还要同步完成项目监理部内部的存档保管。
4.5 闭环关
监理书面指令一经发出,必须跟踪并督促监理指令的接收单位认真对待,及时书面反馈接收单位的意见或整改情况。监理书面指令签发人应一跟到底,项目监理部还应设专人(资料管理人员)定期检查指令是否闭环完成,并定期向总监理工程师报告。必要时,项目监理部可根据情况采取其他监理手段,保证监理指令按期按要求闭环到位。
5 结 语
监理书面指令是监理工作过程中的重要管理手段。一名合格的专业监理工程师理应掌握监理书面指令的正确使用方法,避免常见问题,通过规范应用监理指令的手段来有效管控工程建设,督促施工项目部规范作业,协调各参建方关系和联系工作,形成合力,安全有序共同推进工程建设,发挥监理履职作用,为工程建设保驾护航,全面实现各项既定建设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