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广州港务局内港分局新造管理所办公场所修缮维护项目 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2019-06-26
一、工程名称:广州港务局内港分局新造管理所办公场所修缮维护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
二、招标单位:广州港务局内港分局
联系人:吕主任 联系电话:020-83059665
招标代理机构:三亿体育(中国)官方网站
联系人:张工 联系电话:1353375094
三、建设地点:番禺区新造海傍路2号
四、项目概况:该项目位于新造水道边,办公场所多次在天文大潮及台风期间被洪水淹没50公分左右,目前已出现外墙体开裂、墙灰掉落严重、内部间隔墙体发霉、电路浸水报废等问题(已进行房屋完损鉴定),不仅影响管理所对外办公形象,还存在一定安全隐患。为此,分局拟对新造管理所进行地面及天花抬高,增加防水和加固设施,按照《关于印发〈广州市市属行政单位常用公用设施配置标准〉的通知》(穗财资[2012]300号)、《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标准》(发改投资〔2014〕2674号)标准重新间隔墙体、布置线路、更换损坏门窗等。本工程估算总投资为37.99万元。
五、标段划分及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
1、标段划分:本工程只设1个标段。
2、招标内容:
(1)完成本项目的设计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投标阶段的方案设计,中标后对项目进行走访摸查调研、根据管理单位意见和项目实际情况进行方案修改、方案公示及初步设计深化、投资概算、施工图设计、施工图预算、竣工图编制等后续所有设计和现场服务工作);
(2)负责项目实施阶段全过程建设管理,直至项目移交。
(3)红线内临时建筑物的清理和恢复。
(4)上述工作设计费、施工工程费用等已包含在投标报价中。
4、项目估算约37.99万元;本次招标最高限价为37.99万元;其中:施工投标最高限价为人民币36.47万元(含增值税价),设计投标总价最高限价为1.52万元。
六、资金来源:财政资金;(2019-2020年)专项资金中列支,其中2019年预算金额25万元,2020年预算金额12.99万元)
七、公告发布时间、报名及递交投标文件时间及开标时间:
1、公告发布日期:从2019年6月 27 日至2019年7月 11 日10时00分。
注:发布招标公告的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止。
2、投标报名起始时间:2019年6月 27 日,截止时间:2019年 7 月 03 日16时00分。
3、递交投标文件起始时间:2019年7月 11 日9时00分至2019年7月 11 日10时00分。
4、开标时间:2019年7月 11 日10时00分。
5、地点: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建中路59号402室(三亿体育(中国)官方网站)。
八、招标文件获取及办理投标登记手续:
1、招标文件获取:报名时获取,每份200元。
2、报名手续资料。
①、广州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表原件两份;(应使用标准格式,请从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下载)
②、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一份、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一份(仅限于非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报名活动时提供)、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委托人有效的身份证原件。
如未按要求提供报名资料获取招标文件,提交的投标文件(含资格审查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九、投标人合格条件:
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2、投标人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
3、投标人同时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3.1和3.2资质:
3.1工程设计资质: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丙级(或以上)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丙级(或以上)资质、或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丙级(或以上)资质。
3.2工程施工资质:投标人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投标人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建筑装饰装修工程专业承包贰级(或以上)资质。
4、主要负责人资格要求:
4.1投标人拟承担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兼施工负责人)为:建筑工程专业贰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或具备建筑工程专业小型项目负责人资质;
4.2投标人拟承担本工程设计负责人为:具备中级或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5、若项目负责人是建造师的,须持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培训考核合格证(B类),或能够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打印页。
6、投标人已按招标公告附件一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申请人声明》。
7、关于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未在招标公告第九条单列的资审合格条件,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
十、资格审查方式:
1、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本项目为非电子评标,投标人需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纸质投标文件及电子光盘,如纸质投标文件与电子光盘内容不符,以纸质投标文件为准。
2、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不足3名或通过有效性审查的投标人不足3名时为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报有关管理部门核准后,重新组织招标。
十一、费用
1、投标经济补偿:本项目不设投标经济补偿。所有费用投标人自理。
十二、工期
1、总工期:60日历天,从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完成竣工验收。
其中:
1、设计工期:25日历天。
①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10个日历天按设计任务书内容完成整个项目初步设计及概算编制,并提交发包人确认,承包人需配合发包人审核。
②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25个日历天内按设计任务书内容、经发包人确认的上述第①点初步设计及概算完成整个项目施工图设计及施工图预算编制,并提交发包人确认,承包人需配合发包人审核。
如果延误工期,承包人向发包人支付的误期损害赔偿费每天为最终合格价格的0.3%;误期损害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为最终合同价格的30%。
2、施工工期:35日历天,从招标人发出的进场通知书之日起计。
十三、其他事项
1、前期服务机构:无
2、投标时是否需要提交设计模型:否。
3、本工程实行全过程限额设计施工,限额投资。工程变更须经过建设单位审定后方可实施。
十四、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内容有异议的,向招标人书面提出。异议受理部门:广州港务局内港分局;电话:020-83059665;地址:广州市越秀区沿江中路273号。
十五、本公告在广州港务局(http://www.gzport.gov.cn/gzsgwj/tzgg/list.shtml)、三亿体育(中国)官方网站(/purchase.php?type=nav6¬=70)、和中国招标投标服务平台(网址:http://www.cebpubservice.com/)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三亿体育(中国)官方网站发布。
十六、其他:
1、投标人须保证其提供的资格预审申请资料及投标资料的真实性,招标人有权在招标的任何阶段进行调查和核实,一旦发现虚假,将上报建设管理部门及相关部门严肃查处并禁止以后在招标人的项目中进行投标。
2、本项目禁止转包或违法分包,否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或单方面解除合同。上述要求,申请人须在《投标申请人声明》中予以承诺。
附件一:
投标申请人声明
广州港务局内港分局:
本公司就参加 投标工作,作出郑重声明:
一、本公司保证投标报名材料及其后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的。如我司成为本项目中标候选人,我司同意并授权招标人将我司投标文件商务部分的人员、业绩、奖项等资料进行公示。
二、本公司保证在本项目投标中不与其他单位围标、串标,不出让投标资格,不向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
三、本公司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的状态;没有处于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在投标报名截止日期前两年内没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已书面认定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本公司没有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四、本公司拟委派专职安全员兼任本工程的工地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管理员,严格遵守建设工程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管理制度,执行“一不准进、三不准出”规定,选择合法的余泥渣土运输单位及排放点。承诺如违反建设工程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管理制度,将自愿接受:通报批评,记录不良行为,列入黑名单,并暂停责任企业投标报名一年,对责任项目负责人暂停投标报名二年。多次违规的,暂停投标报名二至三年,并提请资质审批部门降低或吊销企业资质、项目经理的建造师从业资格和专职安全员安全培训考核证书。
五、本公司及其有隶属关系的机构没有参加本项目的前期工作、招标文件编写、监理工作;本公司与承担本招标项目监理业务的单位没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
六、本公司保证本项目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和安全员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任职。
七、本公司承诺,中标后不转包或违法分包,在施工过程中,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相关管理规定;按照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的规定发包劳务或使用自有劳务队伍。
八、我单位承诺不存在下列情形: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招标项目前期工作提供咨询服务的;
(3)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
(4)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5)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6)被责令停业的;
(7)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8)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9)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
(10)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11)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12)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九、本公司投标时选用绿色生产达标企业生产的混凝土,中标后将使用绿色生产达标企业生产的混凝土,若不遵守承诺,自愿按不履行合同约定处理。
十、与本公司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本公司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包括: 。(注:本条由投标申请人如实填写,如有,应列出全部相关单位的名称;如无,则填写“无”。)
本公司违反上述保证,或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经查实,本公司愿意接受公开通报,承担由此带来的法律后果,并自愿停止参加广州市行政辖区内的招标投标活动三个月。
特此声明
声明企业:
年 月 日
法定代表人签字: (企业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