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采购信息

招标公告

汕尾市公安边防支队办案中心侦查装备及办公设施采购项目采购公告

2016-11-01

汕尾市公安边防支队办案中心侦查装备及办公设施采购项目采购公告

广东海外建设监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汕尾市公安边防支队(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对汕尾市公安边防支队办案中心侦查装备及办公设施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汕尾市公安边防支队办案中心侦查装备及办公设施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GDHWJL2016-006

三、采购预算(最高限价):本次招标设置最高投标限价为553033.79元,采购人不接受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文件。

四、采购内容及需求: 汕尾市公安边防支队办案中心侦查装备及办公设施采购,包括:办案区大门、走廊过道、人身安全检查室等9个办案场所库室采购一批侦查装备、办公技术装备等。具体内容和要求以招标文件第三部分技术规范书和采购清单为准。

   五、供应商资格要求:

1、投标人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法人资格,需提供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证明);

2、投标人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近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在国内所投标记录中无不良或无违法行为记录;

4、投标人必须到现场勘察,并提供由采购人出具的现场勘察证明原件;

5、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公司,均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6、投标人须对本项目为单位的货物及服务进行整体投标,任何只对其中一部分内容进行的投票都视为无效投标;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6年11月2日9时起至2016年11月8日17时止(法定节假日除外)携带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如法定代表人购买,只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或供应商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如法定代表人购买,只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五、供应商资格要求”的相关资质资料(现场勘察证明原件报名阶段不需提交,投标人成功报名后自行至现场勘察,并由采购人出具的现场勘察证明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到广东海外建设监理有限公司(详细地址:广州市天河软件园建中路66号佳都商务大厦东楼701室)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七、本项目不举行集中答疑会,供应商如有疑问请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咨询。

八、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广州市天河软件园建中路66号佳都商务大厦东楼701室

九、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161123930分至201611231000分(北京时间)

十、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评标时间:201611231000分(北京时间)

十一、开标评标地点:广州市天河软件园建中路66号佳都商务大厦东楼701室

十二、本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采购代理机构网站(www.aerovision-sa.com)和《民营经济报》发布。

十三、联系事项:

采购人名称:汕尾市公安边防支队

联系人:关先生

电话:0660-6151152

Email:393142994@qq.com

联系地址:汕尾市城区汕尾大道中段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广东海外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工/杜工

电话:15902010618/020-28817684

传真:020-28817553

Email:gdhwjl@163.com

联系地址:广州市天河软件园建中路66号佳都商务大厦东塔701室。

 

 

 

汕尾市公安边防支队

         广东海外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2016年11月1日